與服務犬一起旅行
服務犬可以與您一起搭乘新航航班。自 2023 年 4 月 1 日(新加坡時間 0000hrs)起,新航不再接受旅客攜帶情緒支援型心靈撫慰犬一起搭機飛行。
服務犬必須經過專業訓練,為身障或醫療狀況提供直接相關的任務服務。情緒支援型心靈撫慰犬、安撫犬、陪伴犬,以及訓練中的服務犬皆不屬於服務犬。新航可能需要您出示相關文件或回答相關問題,以決定犬隻是否能以服務犬搭機。
歡迎您與服務犬搭機旅行。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及出發、過境或目的地國家/地區的法規,則無需支付額外費用。
為了讓您與服務犬旅程順暢無礙,請預先備妥相關必要文件,並在您的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通知所在地的新航辦事處。
受限於飛航安全規範,恕不提供緊急出口的座位。
攜帶服務犬搭機旅行
若要與服務犬一起搭乘航班,服務犬須至少年滿 4 個月,經過訓練可服從指令,行為適當,且不得對於其他旅客的健康或安全構成直接威脅。
在飛行中
請讓小型犬抱坐在您的大腿上,大型犬則必須坐在旅客座位前的客艙地板上。旅客也需自備可吸水的布毯全程鋪設於服務犬坐臥的地板上。另外,請遵守以下規定:
- 不得佔用座位
- 全程戴上牽引繩、胸背帶或是置於寵物籠內
- 不得阻礙其他旅客的腿部空間
- 不得阻礙走道或緊急逃生出口
- 必須服從聽話。若您的犬隻具有侵擾性,將無法以服務犬搭機。侵擾行為包括吠叫、齜牙低吼、咬人或試圖咬人、撲跳陌生人等
除非您的服務犬是列管的品種,否則不需要配戴寵物用嘴套。然而,建議您仍隨身攜帶寵物用嘴套。
抵達新加坡
若您的服務犬符合新加坡動物與獸醫事務組(AVS)的規定,則無須託運寵物用的籠子。在抵達新加坡後,服務犬將接受動物檢疫。在確認服務犬符合犬隻進口規定以及確認其健康後,即可入境新加坡。請按此了解服務犬的規範與進口流程。
往返印度航班的必要文件準備
為了遵守動物進口法規和保護所有旅客的健康與安全,我們規定與服務犬一起搭機旅行的旅客皆須備妥相關必要文件。旅客在機場辦理劃位報到時,必須出示所有相關必要文件正本。
| 必要文件 | |
|---|---|
| 服務犬 經訓練可輔助身障人士的服務犬,例如導盲犬、助聽犬、行動障礙服務犬。 |
❏ 動物檢疫認證事務組所發出的無異議證明 (NOC) ❏ 印度對外貿易局 (DGFT)頒發的進口許可 ❏ 進出口或運輸許可(依照各國家/地區之規定) ❏ 動物檢疫健康證明 ❏ 轉機許可(Transshipment licence),若您的犬隻將在新加坡轉機 ❏ 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。若您的出口國家/地區屬於新加坡動物與獸醫事務組(AVS)狂犬病風險分類中的 Category A 則無須提供狂犬病證明書。 ❏ 已完成服務犬訓練 ❏ 您的犬隻日常行為紀錄文件(若您的服務犬屬於列管的品種) ❏ 提供文件證明您的服務犬無須在飛行途中排泄,或是可以不造成機上健康或衛生疑慮的方式排泄(若您的航班飛行時間超過 8 小時) |
往返美國航班的必要文件準備
為了遵守動物進口法規和保護所有旅客的健康與安全,我們規定與服務犬一起搭機旅行的旅客皆須備妥相關必要文件。旅客在機場辦理劃位報到時,必須出示所有相關必要文件正本。
| 必要文件 | |
|---|---|
| 服務犬 經訓練可輔助身障人士的服務犬,例如導盲犬、助聽犬、行動障礙服務犬。 |
❏ 美國運輸部服務性動物空中運送申請表 ❏ 美國運輸部服務性動物如廁聲明表 ❏ 美國入境申報表 ❏ 進出口或運輸許可(依照各國家/地區之規定) ❏ 轉機許可(Transshipment licence),若您的犬隻將在新加坡轉機 ❏ 動物檢疫健康證明 ❏ 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。若您的出口國家/地區屬於新加坡動物與獸醫事務組(AVS)狂犬病風險分類中的 Category A 則無須提供狂犬病證明書。 |
往返所有航班(印度和美國除外)的必要文件準備
為了遵守動物進口法規和保護所有旅客的健康與安全,我們規定與服務犬一起搭機旅行的旅客皆須備妥相關必要文件。旅客在機場辦理劃位報到時,必須出示所有相關必要文件正本。
| 必要文件 | |
|---|---|
| 服務犬 經訓練可輔助身障人士的服務犬,例如導盲犬、助聽犬、行動障礙服務犬。 |
❏ 進出口或運輸許可(依照各國家/地區之規定) ❏ 轉機許可(Transshipment licence),若您的犬隻將在新加坡轉機 ❏ 動物檢疫健康證明 ❏ 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。若您的出口國家/地區屬於新加坡動物與獸醫事務組(AVS)狂犬病風險分類中的 Category A 則無須提供狂犬病證明書。 ❏ 已完成服務犬訓練 ❏ 您的犬隻的日常行為紀錄文件(若您的服務犬屬於列管的品種) ❏ 提供文件證明您的服務犬無須在飛行途中排泄,或是可以不造成機上健康或衛生疑慮的方式排泄。(若您的航班飛行時間超過 8 小時) |
受限的犬種
若您的服務犬的品種為下列受限的犬種(包含混種),您可能需要提供額外的文件證明其行為,方可進入機艙中。您必須要備妥寵物用嘴套,並且航程中全程須為其配戴胸帶和牽繩。
受限的犬種如下:
● 秋田犬 (Akita)
● 南非獒犬 (Boerboel)
● 鬥牛㹴 (Bull Terrier)
● 杜賓犬 (Doberman Pinscher)
● 阿根廷杜告犬 (Dogo Argentino)
● 巴西菲勒獒犬 (Fila Brasileiro)
● 英國獒犬 (Mastiffs),包含鬥牛獒 (Bull Mastiff)、卡斯羅犬 (Cane Corso)、那不勒思獒犬 (Neapolitan Mastiff)與波爾多獒犬 (Dogue De Bordeaux)
● 加納利犬 (Perro De Presa Canario)
● 比特犬 (Pit Bull),含美國比特鬥牛㹴 (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)、美國斯塔福郡梗 (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)、美國鬥牛犬 (American Bulldog)、斯塔福郡鬥牛梗 (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)
● 羅威納犬 (Rottweiler)
● 牧羊犬,包含比利時牧羊犬 (Belgian Shepherd Dog)、東歐牧羊犬 (East European Shepherd Dog)和德國牧羊犬 (German Shepherd Dog)
● 土佐鬥犬 (Tosa)
如需更多詳細資訊,請與所在地的新航辦事處聯絡。
特殊目的地限制
由於部份目的地的進出口限制,您的服務犬可能無法搭乘客艙出入境下列地方:
● 入境紐西蘭所有航點
● 入境或出境汶萊
● 入境或出境峇里島
● 入境或出境杜拜
● 入境或出境馬爾地夫
若您的目的地不在上列清單中,請自行確認該目的地的進口規定,並確保備妥所有必須的旅行文件。
有關各國攜帶動物的規定與所需文件,請參考國際航空運輸組織官網中的 IATA Travel Centre 或目的地的大使館/領事館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