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
我们的每架宽型飞机均配备有客舱轮椅。如果您乘坐的是窄体飞机,请与您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,要求提供客舱轮椅。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了解哪个座位最适合您的需求,请与您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。请注意,出于安全考虑,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紧急出口排的座位。
可提供的辅助类型
请务必至少提前 2 至 3 小时办理航班值机手续。
从办理航班值机手续直至您正式登机,我们的协助服务团队将全程为您提供贴心的照料。我们的机舱服务人员将在飞行期间协助您使用客舱轮椅,并负责推送您前往洗手间。在您抵达目的地后,我们也将协助您下机并前往抵达大厅。
但是,我们无法提供以下服务:
- 协助喂食
- 洗手间内协助或者协助使用坐便器
- 提供医疗服务
若需要上述服务,建议您与个人护理员一同出行。
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类型
如果您需要使用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,请尽早制订旅行计划,以便我们为您进行必要的安排。
如果您到达、启程或于新加坡樟宜机场转机,机场内的所有问询柜台同样有无障碍洗手间供您使用。
若需使用自己的手动或电动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,如手杖、拐杖、步行器或踏板车,则它们不会被计入您的免费行李限额中。由于客舱通道宽度有限,我们需要将您的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与托运行李一道存放在货舱内。
若您的轮椅采用湿式电池供电,或者共有 10 名或以上的乘客需要使用轮椅,请于航班起飞前至少 48 小时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。
为旅程做准备时,您可以参考下表中有关 IATA 运输电动轮椅的规定。
| 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类型 |
要求 |
|---|---|
| 不漏液干/湿电池 |
不可折叠/不可拆卸的电池
可折叠/可拆卸电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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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漏液电池 |
轮椅/移动辅助装置可以直立放置
轮椅/移动辅助装置无法直立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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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锂电池# |
不可折叠/不可拆卸电池
可折叠/可拆卸电池
#用于驱动助行器的锂电池必须符合《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》第3部分 38.3 款中各项检验的要求。 *瓦时(Wh)=安培小时(Ah)x电压(V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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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的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损坏,则必须在 7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新航或我们的或作伙伴航空公司。损坏赔偿将以行李丢失/处理不当条款为准。新加坡航空的责任限于我们的乘客及行李的一般运输条件、《华沙公约》或《蒙特利尔公约》(适用情况下且会不时进行修订)以及/或者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或法规的规定。
机上可使用一些特殊座位设备,如 Crelling Harness 和 MERU 椅子。为做出必要的安排,请尽量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。




